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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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1 01:34
竣工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报送建设单位组织审查,施工合同中应有这个约定,约定一般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进行审查审核,施工单位也就默许按此收费标准支付费用(若发生审减率超5%以上的),具体收费标准还应见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条款,也许收费标准没有这么多。追问施工合同中对此并为约定追答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造价站给予调解。核心问题是施工单位报审结算价款偏高严重,付费多了不愿意,你可以在征得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情况下撤回结算书,少报结算价款。站不住脚的价款,非要那么大水份干嘛,建设单位掌握主动权的,钱在他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