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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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7:03
法律分析:当地街道(镇)劳动保障站或者医保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参保补助资金的筹集和对基金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下简称低保人员)的身份确认和证明提供,并组织参保及资助。
教
*事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站)负责组织其他城乡居民(含散居儿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