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美国宪法》体现了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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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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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02:01
1、三权分立、联邦*、*至上、人人平等。
尽管美国*历经多次修改,但是1789年*的基本原则至今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权分立——美国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部分权力相互之间保持独立.在理论上,三权是完全平等,并且互相制衡.每种权力都有*另外两种权力滥用的职能.这就是现代民主社会著名的三权分立原则.一般认为其思想根源来自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
联邦*——美国*规定美国采用联邦制的国体.联邦*只拥有在*中列举的有限权力,而其余未列明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者人民.(参看美国*第十修正案)。
*至上——美国*以及国会通过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规和规定.自从1803年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之后,美国联邦*系统拥有了违宪审查权.这意味着联邦各级*可以审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是否与*相抵触,并且可以宣布违反*的法律无效.同时,*还可以审查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各级*颁布的法令的合宪性.但是,*的这种审查权不能主动行使,只能在某一具体诉讼中被运用.因此,这也被称作“被动的审查权”.(参看美国联邦*诉尼克松案)
人人平等——根据美国*第十四修正案,人人都有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各州之间也保持平等地位,原则上任何州都不能获得联邦*的特殊对待.根据*的规定,各州要互相尊重和承认彼此的法律.州*和联邦*要在形式上保持共和*。
根据美国*第5章所规定的程序,美国国会可以通过*修正案.此外,美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州可以联合提出修改*的议案.一旦修正案获得通过,将被视为美国*的一部分,其效力等同于美国*主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02:02
联邦制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民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