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被拒绝付款理由是收款人的名称本来是华士德公司写成了华土德公司请问武汉票据律师可以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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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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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29
理论上分析,如果纯粹是笔误,而且武汉只有这么一家 华士德公司,而没有华土德公司,那么这个票据是有效的。因为票据是不是有效,是根据票据的外在形式来判断的,必要记载事项记载齐全,那么这个票据就是有效的。而且在整个票据转让过程中,如果没有不连续的问题,没有债务纠纷问题,那么最后持票人凭借票据要求付款是合理的。
但是法律实务中,却不尽如理论分析。本律师就曾接触过一个案子,上海第一中级人民*的判例。该案子和你说情况一样。收款人的名称写错了一个字。最终*判决票据无效。判决理由就是名称写错票据就属无效。其实这个判决理由在理论上是欠妥的。
所以如果你选择打票据官司,那么是有一定风险,不过也不是没有胜诉的把握,毕竟不同的法官对同一个案件事实也会又不用的看法。
反过来,打民事官司,那么风险就小得多,可以根据合同关系起诉你的前手,这个选择就可以稳操胜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29
湖北省首席票据法专职律师,长期从事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法理论研究和诉讼纠纷代理。
精通票据法律法规,更对现实生活中票据实务纠纷和票据法理论有着深刻的研究。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票据纠纷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实务经验。在*案件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票据诉讼实务经验、票据法的相关规定,给当事人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不怂恿当事人打官司,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合理可靠的解决办法,简单、快捷地解决票据问题。
代理全国范围内的各类票据纠纷案件,具体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纠纷、商业承兑汇票纠纷、银行汇票纠纷、银行本票纠纷、支票纠纷等各种票据纠纷案件。
代理以下票据纠纷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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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
(十一)票据代理纠纷
(十二)申请公示催告
(十三)为涉嫌票据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
(十四)涉及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法律问题与诉讼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