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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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7:43
1、办公室(机关工会、信访处)。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财务管理职责按有关规定执行。
2、组织人事处(机关*、机关团委、老干部工作处)。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团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和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3、计划财务处(信息统计办公室)。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的预算和管理;负责工商收费项目的申报,管理行政性收费票据;指导和监督直属局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开展本系统内部审计和信息统计工作。
4、*法规处。拟定地方性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草案;开展综合性*问题的调研;监督检查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指导、承办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
5、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海南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活动;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施商品质量监测,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消费维权宣传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指导各市县工商局的消费维权工作;指导省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
6、市场规范管理处。制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以及对经纪人、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7、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检测中心)。拟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案件等工作。
8、内资企业监管处。贯彻执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对内资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服务措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内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年检工作;处理内资企业的投诉。
9、外资企业监管处。贯彻执行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对外资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服务措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外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年检工作;处理外资企业的投诉。
10、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贯彻执行个体私营经济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服务措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年检工作;指导个体私营协会工作;处理有关投诉;组织指导全省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
11、商标广告监管处(广告监测中心)。制定商标、广告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省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和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本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中国驰名商标初审和推荐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和非法印制商标的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测和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宣传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工作。
12、行政审批办公室。制定工商行政许可审批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负责办理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企业名称,审定、准确、颁发营业证照,并进行年检;指导市县工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指导对企业注册登记的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