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加盟合同,但是没有开店,可以要求退款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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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3:41
签订了加盟合同后,没有开店想要解约的,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形解除该合同。能否退款以合同约定为准,若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依据合同约定走法律途径。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5-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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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3:42
你好,加盟属于特许经营,需要遵守特别的法律规定,在没有实际使用对方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用,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3:43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连锁加盟行业有了管理规章。
《条例》规定“两店一年”准入制度。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至少拥有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违反者不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规定特许人备案制度: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市场计划书等。未备案者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许人应在订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合同文本、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和商业信誉记录以及特许经营费用及收取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