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申请了一个专利,2012年11月就同一主题有申请了专利,并且要求了8月份那个的优先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9:07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1:14
可以要求优先权,但前次申请会被视为撤回。追问去年8月申请了,11月又申请了且优先了8月份的,今年3月份又申请且又优先去年8月是可以的是吧?
可是11月份申请文件一交,8月份的那个视为撤回了啊,在我3月份申请的时候,夹在中间的那个,也就是11月份的那个,授权通知书下来了,要我交钱,但是还没交。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既想把今年3月份的申请上去,又想要到去年8月份的优先权,该如果处理。请律师指导指导
追答3月的申请可以要求去年8月的申请的优先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1:14
可以。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要求本国优先权的话,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先申请应当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应当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不应当是分案申请。
(2) 在先申请的主题没有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虽然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但未享有优先权。
(3) 该在先申请的主题,尚未授予专利权。
(4) 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是在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的。追问去年8月申请了,11月又申请了且优先了8月份的,今年3月份又申请且又优先去年8月是可以的是吧?
可是11月份申请文件一交,8月份的那个视为撤回了啊,在我3月份申请的时候,夹在中间的那个,也就是11月份的那个,授权通知书下来了,要我交钱,但是还没交。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既想把今年3月份的申请上去,又想要到去年8月份的优先权,该如果处理。请律师指导指导
追答首先,8月份的申请视为撤回了并不影响其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的基础。
其次,根据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不重复授权原则,你现在需要做一个选择:如果你缴纳了第二个申请(去年11月)的登记费的话,则现在再次申请的就不会被授权;如果你想现在申请,那就不办理第二个申请的登记手续。(除非你现在的申请与第二个申请有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