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的优先权中相同主题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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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7:37
说到优先权,就要有两个概念,分别是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
在后申请主张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在后申请的主张的权利要求,如果于在先申请中有揭示,则可以主张优先权权.
如果在后申请主张的权利要求,如你所讲的,在在先申请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则是增加了新的东西,按照规定,是不能主张优先权的.重写则更加不行.
当然实际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一般不会进行深刻的审查,看到主题相同也就过了,但是在无效宣告过程中,无效请求人回来进行剖析的,会导致主张优先权不成立,进而导致专利性的判断时间点推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7:38
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在后申请的主张的权利要求,如果于在先申请中有的,则可以主张优先权.
如果在后申请主张的权利要求,在在先申请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则是增加了新的东西,按照规定,是不能主张优先权的.若是发明要点有新的突破,可以重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7:38
其实是这样理解了:
如果在先申请的说明书可以支持在后申请的某一条权利要求,那么该权利要求可以享有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这就是优先权。
反之,则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