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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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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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19:42
企业集团:
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的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由股东投资组成,股东与其与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2)人资两合性,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现在公司股东之间,有点类似于合伙
3)封闭性既非公开性,在股东人数上,一般不超过50人
4)设立程序简单,一般来说,只要具备公司法具备的条件,即可申请开户
5)股东对公司活动存在积及参与
6)组织机构灵活,对于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或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7)规模具体升缩性,可大可小。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9:42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9:4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骝莲,很荣幸为你解答。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啦,请稍等,我整理一下答案❤
两者的区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
1、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3、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5、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6、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7、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
8、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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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19:43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集团公司:《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9:44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3.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