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8:4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00:59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210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也就是说,只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就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