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5:1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7:49
成本过低可以忽略不计不写。但是成本过高一定要注意,也许存在多个问题,以下是我所知道的两个情况;
1、真实存在成本过高,即合同的不含税金额除以出口美金金额的换汇率大于7.0;2、系统计算错
误,同一商品代码下出现多种品名,系统难以区别,(当然必须排除第一种情况)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写一份换汇成本异常表,说明情况。
扩展资料:
出口退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大致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小额边境贸易,境外带料加工贸易,寄售代销贸易等。
目前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具体有下列几类:
第一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第二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第三类是外商投资企业。
第四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
第五类是特定退税企业。这类企业有:
(1)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对外承包工程公司;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
(3)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
(4)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
(5)利用外国*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方式中标机电产品的企业;
(6)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
(7)利用中国*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物的企业;
(8)对外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对港澳台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
(9)按国家规定计划向加工出口企业销售“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的列名钢铁企业;
(10)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
(11)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
(12)为国外航空公司生产并供应航空食品的国内航空供应公司;
(13)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列明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7:49
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一般是由于采购成本过高导致的,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写明就可以了,etax-kj.com/tssb,这个平台可以自定义生成情况说明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7:50
无论换回成本高于还是低于合理上限,都需要给国税局写说明才能退税。只要贸易真实,理由合理,一般说明都能接受:1.换汇成本过高,如果货物体重大或体积大,可说运输自己负责,费用占的比例很大,导致换汇成本过高;2.换汇成本过低,可说该单交易包含设计费或技术费等隐性服务费利润。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7:50
换汇成本过高或过低,就说明出口业务不正常,你可以让业务人员分析一下实际情况,再行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7:51
成本过低可以忽略不计不写报告不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