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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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0:34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局))综合楼4楼。
电话:0769-22285966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0:34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律师给您解答提问你好
回答东莞市劳动仲裁电话12333
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
提问我今天被公司通知开除了
回答被无故开除,您是可以要求赔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