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着利息和本金写在一起借款单问题是向*起诉了会收回来的这些利息钱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2:48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6
可以收回,欠款不还可以起诉要利息。欠款能否主张利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如果债权人催告债务人还款后,债务人及时将欠款还清的,债权人是不能主张利息的;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催告利息后逾期还款的,那么债权人是可以主张利息的。
法律分析欠款如果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合同对利息有约定,则可以以合同为主要依据计算利息,债务人可以依此来主张利息;如欠款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需分两种情况:借款合同对利息和借款期限均无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借款人及时偿还欠款,债权人不能主张利息。关于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的规定仅限于借款期内利息,但对于逾期利息,并不因为借款期内利息约定条款的有无而决定是否支付。借款期内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也并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无偿借贷,在出借人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后,借款人仍不归还,则已构成迟延履行,需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即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7
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7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利息一般是无息借款,那么所还的款项只能本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6
可以收回,欠款不还可以起诉要利息。欠款能否主张利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如果债权人催告债务人还款后,债务人及时将欠款还清的,债权人是不能主张利息的;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催告利息后逾期还款的,那么债权人是可以主张利息的。
法律分析欠款如果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合同对利息有约定,则可以以合同为主要依据计算利息,债务人可以依此来主张利息;如欠款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需分两种情况:借款合同对利息和借款期限均无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借款人及时偿还欠款,债权人不能主张利息。关于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的规定仅限于借款期内利息,但对于逾期利息,并不因为借款期内利息约定条款的有无而决定是否支付。借款期内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也并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无偿借贷,在出借人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后,借款人仍不归还,则已构成迟延履行,需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即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7
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7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利息一般是无息借款,那么所还的款项只能本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6
可以收回,欠款不还可以起诉要利息。欠款能否主张利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如果债权人催告债务人还款后,债务人及时将欠款还清的,债权人是不能主张利息的;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催告利息后逾期还款的,那么债权人是可以主张利息的。
法律分析欠款如果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合同对利息有约定,则可以以合同为主要依据计算利息,债务人可以依此来主张利息;如欠款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需分两种情况:借款合同对利息和借款期限均无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借款人及时偿还欠款,债权人不能主张利息。关于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的规定仅限于借款期内利息,但对于逾期利息,并不因为借款期内利息约定条款的有无而决定是否支付。借款期内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也并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无偿借贷,在出借人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后,借款人仍不归还,则已构成迟延履行,需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即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7
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1:07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利息一般是无息借款,那么所还的款项只能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