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有产权吗?人防车位有产权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10:36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7:01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开发商和业主之间一直纠纷较多。为减少争议,《物权法》就此作了相应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规定仍没有完全明晰车位归属问题,对于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改建成的车库这类特殊问题无法直接作出判定。尽管《物权法》没有对小区人防工程的产权作出明确界定,但笔者个人认为,无论依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还是依据法理分析,小区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国家所有。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二条“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以及《物权法》第五十二条“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人防资产作为国防资产的组成部分,产权性质应为国家所有。尽管人防工程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但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法律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难以修建的要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等*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属于国家在城市建设中,出于维护公共利益考虑,对开发商附加的住宅开发中必须承担的法定强制性、公益性义务,与国家直接用财政资金修建具有相同意义,国家是否出资不应影响产权归国家所有。
其次,从法理分析的角度来看,依据民法的基本原理,所有权的取得包括生产、孳息、转让、继承、遗赠、遗失物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取得、添附及国有化和征收等方式。根据《物权法》的一般理论,通过生产的方式创造出新的所有权,生产者当然原始取得所有权,但人防工程属于与国防安全、群众生命安全等公共利益高度密切相关的财产,其在遵循民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同时,也应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国家利益保护”等公法优先原则,对人防工程其产权归属的判定,不应仅从一般追逐短期经济利益的纯私法视角进行考量。如果确定了人防工程的所有权由国家予以保留,则人防工程在战时危险时期就能够由国家直接以所有人的地位进行管理使用,而无需通过任何征收或征用的繁琐途径,无疑将是最有利于保障国防安全这一目的的。
尽管人防工程产权应归国家所有,但并不影响投资人的使用收益权的行使,并不违背市场经济法治中“谁投资、谁受益”的损益相抵私法精神。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经人防机关批准,人防工程投资者可以就利用人防工程建成的地下车库进行经营管理并取得收益。
收益实际归属方面,人防工程开始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相应的经营管理及收益应归开发商享有,但小区商品房售完后,管理及收益权是否还属开发商需要具体分析,关键是看修建人防工程地下室的投资是否已摊入出卖的房价之中而随房屋转移。如果地下人防车库作为小区的附属工程或配套公建,其建设费已经纳入到住宅销售价格之中,随着房屋产权的转移,投资者也就随之变成了购买房屋的业主,则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权依法转由作为实际投资人的小区全体业主享有。反之,如果房屋销售价格没有将人防工程开发成本纳入,则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权仍归开发商所有。
商品住宅价格构成方面,根据《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住宅价格的构成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住宅小区及非营业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凡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国家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并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将居住区使用部分的面积,按其使用性质纳入配套公建。”因此,笔者认为,除非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载明人防地下工程建设成本没有纳入住宅销售价格,一般情况下,地下人防车库作为小区的附属工程或配套公建,其建设费已经纳入到住宅销售价格之中。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业主委员会依法收回地下人防车库的成功判例也证明了以上观点。
综上分析,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权在房屋销售给业主后,应依法转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不管从人防工程产权归属还是从管理收益归属来看,开发商均无权出售人防地下车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7:02
都没有,只有使用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7:02
地下没产权,因为没证,人防车位是什么意思,麻烦你说具体了
新民法典地下人防车位归属权,2022年民法典地下车位规定
在新修订的民法典中,地下人防车位被视为人防设施组成部分,所有权归属特殊,既不属于物业公司,也不是业主所有,因此不拥有独立产权。任何试图进行买卖的行为,签署的协议将被视为无效。若有人因此获得财产,法律要求予以返还,体现其公共性和非私有性质。<!-- 民法典对地下车位的明确规定如下:1. 对于...
新民法典地下人防车位归属权,2022年民法典地下车位规定
1. 根据2022年民法典的规定,地下人防车位作为人防设施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具有独立产权。这意味着这类车位既不属于物业公司,也不直接属于业主。2. 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试图对地下人防车位进行买卖的行为,所签署的协议都将被视为无效。若有人因错误认知而获得此类车位的财产,法律要求必须...
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区别
人防车位通常指的是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这类车位称之为“人防车位”。该类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过20年。2、产权车位 产权车位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这位车位属于开...
人防性质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谁?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人防车位用于国防目的,应属国家所有,但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属于投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由此可见,人防车位的使用、管理及收益权的归属,应遵循“谁投资、谁...
如何区分人防车位和有产权的车位?
3、普通的产权车位是由开发商卖给购房者的,因此,购房者就拥有了车位产权,购房者可以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支配自己的停车位,而人防车位是建立在人民防空基础上的车位,这是很早以前就有明确规定了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人防车位都是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
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区别
首先,产权归属上,人防车位的产权并没有明确规定,通常属于国家,而产权车位则可以办理产权证,产权归属于业主。人防车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在建筑物地下部分设置的,平时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但在战时或紧急情况下,需要转换为防空避难场所,其管理和使用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产权车位则是...
如何区分人防车位和有产权的车位?
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的产权与用途 在小区中的停车位种类繁多,主要分为开发商所有和业主所有的普通车位。然而,还有一种特殊的车位——人防车位,它位于通常的车位下方,不归开发商或业主所有。人防车位的独特性在于,其产权归国家所有,其目的是为了战时人民的掩蔽、人防指挥以及医疗救护而专门修建的地下防护...
小区地下车位有产权证吗
小区地下车位有些有产权,有些是没有产权的。在小区的地下空间上,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的产权年限为70年。对于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无论《物权法》还是《人民防空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政策不一。对于属于非人防...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人防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1、人防设施和车位的产权不属于开发商和个人,而是属于国家;2、人防车位不可办理产权证,不得进行买卖,但是可以进行租赁;3、需要人防部门的许可之后才能租赁,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20年,到期后可以续租。小区乱划停车位怎么办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
人防车位产权属于谁
人防车位的归国家所有,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按照相关规定,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投资所建设的,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开发商享有其使用权。人防车位具备了构造,利用上的独立性,不属于业主共有。人防车位不能进行买卖,人防车位和小区的普通车位是不一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是开发商在使用和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