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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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1 13:33
让我们以设例的方式来讨论,这会比较方便。假定你因某事对某人产生了愤怒之情,你觉得他是卑鄙小人,而这份愤怒还非说出来不足以平息怒气。于是你就必须讲这个人的卑鄙。怎么*?你给出几个概念——“卑鄙小人”、“无赖之徒”?听的人没觉得他卑鄙,除非听者曾经在与那个人打交道时有过类似的体验。假定你面对的一个听者原与你所要讲的那个人素昧平生,你就非得讲故事不可。而不是光用几个评价词就行的。此时,你讲故事了,但又不是为了叙事本身,而是拿故事作材料,以让这个人的卑鄙有可能呈现出来。这后者才是你的故事的真实内容。你要通过故事让这个内容出现。于是要问:这个内容如何出现?它存在于哪里?它肯定不是存在于故事的实事材料之中,而是存在于你对故事的叙事形式中。
条数:“叙事形式”进行替换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通常我们总以为叙述方式只是故事的“形式”,因此它是可以替换的,不是唯一的。至于被叙述的东西本身才是故事的“内容”。这是传统美学的理解,恰好把事情颠倒了。一部艺术作品的真正内容其实就是其“叙事形式”,而通常所理解的“内容”,只是作品的材料。
只有把实事材料置入一定的“叙事形式”中,才会有故事之为“作品存在”的真正内容。那么,“叙事形式”是什么呢?是叙事所采用的“语调”。在讲“语调”何物之前,我们仍可用日常生活作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