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形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1:05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4:23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4:24
以下两种情况必须要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拓展资料:
专用*是供*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是发货票中的一种。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开票时,*专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
*专用*必须要将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填写完整。而且,*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1,专用*是一种经济责任证书。
一笔购销经济业务的发生,首先必须有买卖双方存在,买方同意买进货物付出货款,卖方同意卖出货物收进货款,购销业务才算发生,而最初明确买卖双方在收进和付出上的经济责任的证明书就是*,因为*上载明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货款、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
2,专用*是一种会计核算凭证。
我们知道,进行会计核算必须有记录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而专用*则是重要的原始凭证。
3,专用*是一种法律证书。
专用*作为一种经济责任证书和会计核算凭证的同时,很自然地又成了一种法律责任证书。如果违反专用*管理规定,将会受到经济和法律上的惩罚。
4,专用*是一种扣税凭证。
专用*记载的*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时所负担的*税款,纳税人可以凭借其取得的专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专用*又是一种扣税凭证。
从*开具资格来说,主要分为税务代开和自行开票两种。
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这就是税务代开。
当企业注册完成后,就可以申请税控和*,拥有开*的资格。之后公司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设备,就可以开始自行开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