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再办理组合贷,如何判定贷款房屋的首二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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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21
您好,不管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都算是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对贷款的房屋首二套的认定标准为:
① 首套房认定: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若所购房屋面积不高于90平,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若大于90平,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② 二套房认定:名下在本市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的,所购房屋为普通住宅,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50%;若为非普,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
商业贷款对于贷款的房屋首二套的认定标准为:
① 首套房认定:家庭名下在沪无房的,且全国范围内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本次购房申请贷款按照首套房贷款*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二套房认定:对在沪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全国有过住房贷款记录的(不论是否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50%;对在沪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全国有过住房贷款记录的(不论是否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