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保06年交了三年后,转到个人窗口后就没有交社保养老,请问怎么补齐社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7:2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0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第三章 医疗保险
1、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158号令)
第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三、从以上的法律法规来看,医保保险在缴纳满一定年限之后,在退休后可以正常享受。以北京为例,是要求男缴纳满25年,女缴纳满20年。此种年限是算“累计”年限而不是“连续”年限。而且再以北京为例,是不区分职工还是居民险的,因为都计算在一个社保系统中,只要有记录,累计年限够,就可以在退休后享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01
这个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