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深圳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及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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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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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2 04:34
A股主板(包括中小企业板)
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常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股本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要求: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及治理层: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发审委: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初审征求意见:征求省级*、国家*意见
创业板
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股本要求: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主营业务要求: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董事及管理层: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审委: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加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委员与主板发审委委员不互相兼任。
初审征求意见: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34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之比较
中小板市场是中国的特殊产物,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差异在于,中小企业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现有上市标准、成长性好、科技含量较高、行业覆盖面较广的各类公司。创业板市场则主要面向符合新规定的发行条件但尚未达到现有上市标准的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中小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融资而设立的,显然不属于主板市场,与创业板有类似之处。一旦监管*、上市资源改变,中小板市场很有可能转变为创业板市场。目前,一些快速成长企业就在中小板上市,说明两者的区分并不严格。创业板推出后,市场划分就会产生混乱:既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划分成中小板市场与大盘股为主的沪市主板市场,又按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划分为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
这就带来了下一个难题,即制度与监管创新的问题。创业板需要一套与主板不同的监管系统,它与主板市场上市资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监管更严,还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继续实行目前的监管*,与主板市场无异,那么效率是不能保证的,创业板也就名存实亡。并且,如果上市资源过少,另立监管系统就属于行政资源的浪费。国外的创业板就曾有失败的例子,1997年创立、2003年关闭的德国新市场倒闭的原因就在于监管与上市资源的劣质化。
既要设立创业板,又要节约目前的行政资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创业板与中小板市场合二为一。将传统中大型企业全部转向主板市场,保留新兴的中小企业与以后的创业公司合为一体,统称创业板。如此划分清晰之后,监管资源就不会在市场的重复中无谓地浪费掉,而中国的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企业与风投公司也找到了一个资本市场的接口。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中小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还不能那么快进行合并。
二板市场为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技术创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方便的融资渠道(Financing Channels),也为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提供了成功退出的市场渠道。二板市场实行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交易系统和上市规则,它是与主板市场平行的另一个市场,是与主板市场相互补充的长期资本市场。不能简单地将二板市场看做技术创新项目的孵化器,更不能将二板市场视为“垃圾上市公司”的收容所。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也不一定要转移到主板市场。例如,美国的思科、微软等信息科技产业巨头,一开始在纳斯达克上市,后来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大公司之后也并未脱离二板市场而进入主板市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35
创业板与中小板在风险特征上主要有哪些区别
与中小企业板相比,创业板市场是一个风险相对较高的市场,主要区别如下:
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不同。中小板企业已相对成熟,规模上都已符合主板标准,有些已处于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经营稳定,盈利能力较强,因而风险程度相对较低;创业板企业尚处于成长期,普遍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较低,其发展潜力虽然可能巨大,但新技术的先进性与可靠性、新模式的适用面与成熟度、新行业的市场容量与成长空间等都往往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创业板上市企业由于股本规模较小,面临的市场炒作和市场操纵风险可能会较高。
3.上市公司估值风险不同。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历史往往较短,未来业绩增长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加之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的发展往往具有非线性特征,运用传统的估值方法可能很难对这些企业作出准确的价值判断,由此带来投资上的价值估值风险将会高于中小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