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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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5 23:17
简单来说就是先去北京的日本使馆开你日本媳妇的结婚证明(需要你日本媳妇家乡开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然后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结婚。详细的看下面。
《婚姻登记条例》针对办理异国结婚手续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追答可以的,就近的首领馆也可以开证明,但是都需要你媳妇老家当地开具的未婚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5 23:18
她是日本国籍对吧,你结婚后想要去日本的话,让她往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打电话,询问具体的流程。你俩在防城港市结婚的结婚证,去公证处进行公正,并在那里做日语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