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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不得有的情形有

企业名称不得有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企业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国家安全、民族尊严、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内容。

2. 涉及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以免欺骗消费者或造成市场混乱。

3.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企业名称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冒用他人名义等。

4. 涉及淫秽、暴力或违反社会伦理道德: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淫秽、暴力或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内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 与行业规范不符:企业名称不得违反所属行业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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