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有何意义?求三个方面政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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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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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01:47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新法选在7月1日正式实施也是很有意思,体现了党对老人的一份关怀。新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常回家看看”其实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声,“合家团圆”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希望,谁不希望与父母住在一起?谁不希望能赡养老人。“常回家看看”即使不写入法律,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也会想到自己的父母,也会尽一切力量去赡养老人。
中国现有的1.67亿老年人中,有一半为空巢老人,近100万人为80岁以上老人。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末,中国8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900万,100岁以上老人达到4万。而中国有940万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有1,894万。
世界银行曾预计,至2015年中国老龄人口到将突破2亿人。老人的赡养问题如今已经成为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涉老案件频繁发生,大多是因为财产纠纷或不孝顺引起的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的纠纷。近年被媒体曝光的养老院*老人事件层出不穷。
中国绝大部份老龄人口缺乏养老和医疗保险,老年生活非常困难。中国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不完善,多数老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医疗和保健等相关措施跟不上,导致中国老年人普遍陷入养老难的困境。
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所占人口比例如果达到10%以上即为老龄社会。中国从1999年即迈入老龄化社会,此后人口老龄化现象逐渐严重。有专家测算,到2045年,中国老龄人口将占中国总人口的30%以上。
面对如此严峻的养老形式,完善保障机制增加民生投入才是*正确的选择,仅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有点滑稽可笑。
实际上,现在的独生子女在外也很孤独,也想常回家看看,然而中国地域广阔,无论是城乡还是东西部发展都存在巨大差距,人们不得不舍家外出奔波,由于岐视性的户藉*,导致人们无法在城市安居乐业,因而中国出现了严重的家庭分离现象,不仅老人得不到关照,连小孩也失去了父爱母爱,*本该废除恶劣的户籍制度,让老人可以无忧的与子女居住在城市,*不作为而仅限于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岂不是荒谬透顶!
再说中国的各种交通路费与其收入相比极其昂贵,许多人的收入除去生活费用,不足以支付常回家看看的路费,再加上外出打工子女离家路途遥远,假期稀少,为求生存常被加班、被全勤,休年假仅是奢望,导致远在他乡的子女不能常回家。城市高房价又远非工薪阶层所能触及,使得父母投奔子女的愿望永远落空。
中国严厉的计划生育*已经执行数十年之久,导致如今中国社会“421家庭”普遍存在,两个成年人要赡养四个老人并抚养一个孩子,生活压力倍增。这种家庭的子女若想常回家看看,难度更加巨大。*应当强化养老保障,增加养老场所,推行养老制度,而不是仅仅用法律强制子女尽义务,推卸*自身应负的职责。
很多人为了生计劳命奔波,过着艰辛的生活。常回家看看受到种种条件*,很多人来回一趟的车费,可能耗掉半年的收入。如果老人和子女不受经济之累,常回家看看不是问题。对于绝大多于工薪阶层而言,常回家看看又只能是期盼,能否实现还得看法律如何执行,看企业、看用人单位如何配合,看整个社会大环境如何改变,特别是看*如何改变恶劣的户籍*和岐视性的养老*。否则,常回家看看即使写入法律,也不过是一句空话。
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有何意义?求三个方面政治题?
面对如此严峻的养老形式,完善保障机制增加民生投入才是政府正确的选择,仅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有点滑稽可笑。实际上,现在的独生子女在外也很孤独,也想常回家看看,然而中国地域广阔,无论是城乡还是东西部发展都存在巨大差距,人们不得不舍家外出奔波,由于岐视性的户藉政策,...
如何看待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3个不同角度
首先,我们分析,常回家看看需要的是什么:时间、精力、一定财产付出。我的三个角度是:1、功利主义角度。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
常回家看看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什么意义
这项法律规范的意义就在于,一方面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要求子女必须看望或者以问候的方式给老年人以精神抚慰,让他们有精神上的寄托;另一方面则提醒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探亲权利。尽管规定中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现阶段,只能属于一项倡导性的规定,起...
对把“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您有何看法?
“这意味着,‘常回家看看’已被列入了法律条款,”应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强调了精神赡养的重要性,要求儿女不仅要在经济上担负起赡养老人的义务,更应多嘘寒问暖,丰富他们的内心生活,摆脱孤独和寂寞感。此外,法律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草案,有操作性吗?为什么?
“常回家看看”作为一种理念、观念和要求是应该的,但作为一个法律条款就没有太大可能性。“如果不能操作,法律就形同虚设,那么其尊严和威信也会大受影响。”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已经有了保证老年人得到精神慰藉,实际上也是从精神、心理上来保障、关注老人。这次修订主要是想把这一点细化得更...
该不该把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
常回家看看这种行为属于道德(礼法)的范畴,以道德规范约束即可。 二、从实践层面来看: 1、中国古代向来奉行”引礼入法“,其结果是礼法与法律两者弄得纠缠不清。若将常回家看看这种道德(礼法)范畴的行为纳入法律范畴,实际上对法治建设并没有太大的好处。 2、若一定要将回家写入法律,那不回家...
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谈谈“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现实意义
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谈谈“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现实意义?个人的解答如下,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一、这么一个条款(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常回家看看”该不该写入法律 辩论赛!
不应该写入,主要原因为:一、这么一个条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其实这是一人上沉重的话题,在现代工业社会,经济...
政治题目:1,你如何看待“常回家看看”写入草案中?2,你打算如何做一名...
又和一些公司出现了矛盾。应该是调节制度和法律,加强人们的道德教育,让道德来执行会更省力和方便。还要加大社会福利对老人照顾的力度。孝顺的表现也是许多啊,我觉得有时间了就要打算回去看看家里的老人小孩的,不方便的就打打电话,这样也就是能力范围了。
“常回家看看”应该成为法律规定吗
很简单,公民没有自由权。虽然子女看望父母是道德上必须的,但是要上升为法律层面还是有点困难的。法律要人性化,如果把常回家看看也硬性规定,那就非人性化了。试问还有谁会遵守?还有就算规定起来了,执行起来还是有困难的,你想想,如果有人违反规定不回家看望父母,那法院是不是还要派人去强制执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