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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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2:23
法律分析:公司跨市搬迁,员工如果愿意随迁,属于原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延续,没有经济补偿。
只有在原劳动合同终止时,员工才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