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02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9:31
可以报销。
但是2017年7月1日年后,类属于地税*的手写*、手撕定额*以及没填纳税人识别号的机打*都不能报销。
2017年7月1日后手撕*(定额*)将全面被机打*取代,手撕地税*将不能用,而手撕国税*可继续使用。
开具*普通*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点击查看详情)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普通*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普通*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规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
(四)扩大*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真伪的便捷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穗地税局:餐饮店四种面额"手撕*"仍可用可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手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1:06
可以正常报销的。但是2017年7月1日年后,类属于地税*的手写*、手撕定额*以及没填纳税人识别号的机打*都不能报销。
2017年7月1日后手撕*(定额*)将全面被机打*取代,手撕地税*将不能用,而手撕国税*可继续使用。
开具*普通*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点击查看详情)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普通*时。
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普通*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017年7月1日后*必须加税号,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销售方开具*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其实对于2017年7月1日年后,类属于地税*的手写*、手撕定额*以及没填纳税人识别号的机打*都不能报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规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
(四)扩大*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真伪的便捷渠道。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的;
(五)扩大*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
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或者擅自损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制造*防伪专用品,伪造*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第四十条 对违反*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一条 违反*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三条 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2:57
可以报销。
*印制之后一年内不一定都用完。只要*在有效期,都可以使用,但是有效期不等于印制日期的当年。只要*日期填写的是本年,都可以在本年列支。印制的*有注明有效期的,就在有效期内使用,没有印制有效期的,就视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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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费用的填制要求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正面朝上(与报销单据同向)粘贴在报销单的反面左边。
3、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报销单的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等。
4、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表)和*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进仓单、直拔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5、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直接填制报销单据。
6、外出培训费凭《培训协议》办理报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1:05
手撕*能报销,现在的手撕*基本上是定额*,绝大多数地方都已经用机打*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3:30
可以的,这个也是正常使用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6:11
可以的 可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