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5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6:59
享受以下待遇: 1、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非经劳动者同意,单位不能 解除劳动关系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赔偿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3、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标准为25个月的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4、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 。 5、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可以一并主张。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