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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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0:42
在合同上的意义,主要是灭失风险承担、履行不能。种类物,标的物为种类物的,一般来说交付转移,但有时风险负担也没有约定的,出卖人没有通过运单、票据等方式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承担灭失风险。在违约责任中,特定物灭失的,也就无法要求继续履行的责任承担方式。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0:43
在实践中主要是在合同履行中划分种类物和特定物有意义,种类物如大米、水泥等,特定物如张大千的画,种类物灭失后可以选用别的替代进行交付,完成履行义务,但特定物灭失后无法完成替代交付,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实践中双方可以协商,比如用金钱赔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0:43
这是相对而言的,种类物是可以找到替代物的,比如金钱,两张100元纸币都是有着一样的价值,可以替换。而特定物是不可替换的,比如你小时候的照片,独一无二,这就找不到代替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