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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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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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15:02
1、严格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既属于征管工作的常规性工作,更是征管工作的基础。起征点以下业户,同样要办理税务登记,建立未达起征点户的台帐,随时掌握免征户的登记情况,对业户建立户籍档案,做到户户有档案,档案完整齐全,全部纳入CTAIS管理。同时,加强与地方税务局、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进行数据比对,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将从工商登记交换来的本月应办税务登记信息,划分到每一个责任区管理员,建立征管台帐,登录纳税人名称、地址、核定定额等详细信息,加强源头控管,堵塞征管漏洞。
2、实行动态管理办法。一是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在申报上推行按季、半年或年申报制,一年或一季申报一次。二是对临界线之间的纳税人可推行“淡旺季征收”办法,旺季达到起征点征收,淡季达不到起征点可免税。一年可确定几个月为淡季,几个月为旺季。如一年确定10个月为旺季,征收2000元税款,其余几个月达不到起征点的办理免税手续。这样缩减了临界点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差距,就可避免临界点之间的纳税人一个全交税,一个全免税的矛盾。
3、加强户籍巡查力度。对未达起征点户定期开展巡查,尤其是要加大对临界起征点业户的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要每月对业户巡查二次,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核实临界点业户的经营收入,逐月确定其经营收入,对达到起征点以上的业户,及时转入起征点以上业户管理,迅速恢复征税,并对巡查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案,以备查阅检查;对月实际经营额超过起征点的未达起征点户,税收管理员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纳税人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核定税款通知书》,督促其依法纳税。
4、增强公开办税的透明度。实行“开门评税”和“集体定税”公告制。认定的未达起征点户进行公布,以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达起征点户的认定,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在纳税人中分行业选举群众代表进行评议,看是否达到免征条件,避免“暗箱操作”,由税务管理员说了算的不良现象。通过纳税人、群众代表、税务人员三方面结合,按评议结果来定,增加工作透明度。
5、严格普通*管理。一是严格实行以票控税,对领购普通*每月审查一次,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调整定额。二是限量供应。对未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所需的*数量实行有效控制,未达起征点户如果当月*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的,税务机关应按其*开具金额进行征税,并及时调整定额。三是严格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未达起征点户*领、用、存情况进行检查,对为其他纳税人代开*或转借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6、加强内部考核管理。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故意多核或少核应税税收入等行为,视其数额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理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强化监督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定额核定,造成税款流失的,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将考核结果与单位领导人和个人的工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增强税务人员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