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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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3 23:29
2003年,《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做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将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