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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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6 08:49
国家请假规定有以下:
1。职工请事假,年休假以及其他各种休假,均要事先填写请假条,写明起始时间,请假原因,休假地点。经过领导批准,可以休假;
2。职工丧假,需要提供亲属死亡证明,给予丧假三天,工资照发;
3。职工请婚假,需要提供结婚证,丧假三天,如果异地结婚的,可以给予路程假,但是合计不能超过十天;
4。因私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说明事假的原因,请假天数。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5。职工请探亲假,需要提出父母或者配偶不在一地,不能在一起居住或者同居的证明,探望父母假为20天,配偶假为30天,另加路程。
请假,是指因病或因事请求在一定时期不工作或学习或有特殊事情。
请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它,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等的文书。请假条因为请假的原因,一般分为请病假和请事假两种。
事假,职工因为私事,不能上班,可以请事假,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病假,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不能工作,在法定医疗期内,可以休假,休假期间,按照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
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年休假,年休假根据职工的工龄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工资照发
婚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休三天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结婚,配偶是异地的,并在配偶所在地结婚的,可以给七天,当地结婚的给予三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2016年休产假,取消晚育假,但是产假中如果有法定节假日是不增加产假日期的。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具体延长生育假到几天各地还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三、因此所说情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
在《劳动法》中有规定员工产假,但是没有对产检进行规定。要求单位对孕期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以及不得安排孕妇不宜工作的项目。在《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中有规定产检如果是在劳动之间内,是可以算作劳动时间的。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法》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浙江省计生*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2位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除了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之外,奖励30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三十条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全国性规定产假是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各省还有地方性规定的奖励产假(延长产假)。内蒙古规定的奖励产假(延长产假)是60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符合法律、行*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立式:国家规定的98天+江西省规定的60天=158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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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至于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享受此*。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规定当事人合法生育一孩或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湖南省计生*规定的60天产假奖励。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