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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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0:00
大中小城市划分标准:
根据《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0)》我国中小城市数目已达2160个,56%的地级以上城市为中小城市。我国的设市城市 ,按市区和郊区非农业人口的规模大小,分为五类:
(1)超大城市:城市人口1000万以上,如上海北京等;
(2)特大城市:城市人口500至1000万,如一般发达省会;
(3)大城市:城市人口100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4)中等城市:城市人口50至100万;
(5)小城市:城市人口50万以下,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4点重要调整:
1、一是城市类型由4类变为5类,增设了超大城市。
2、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
3、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4、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