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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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42
《人民*法》第一条规定人民*的职责是“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与国家安危,社会荣枯,经济兴衰系系相关,正因为如此,《人民*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担任人民*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人民*法》的这一规定,高度地概括了人民*作为一个执法者,应具有特殊的修养和道德风貌。人民*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人民*不仅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健康条件,更重要的是,它决定了人民*应具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具体表现在人民*必须具备“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刚直不阿,威武不屈;执法如山,嫉恶如仇;谦虚谨慎,不搞特权;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的特殊品格。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42
保护每一个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