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08:5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2:58
广东一名男子想不开,从小区内三十层的高楼跳下,但是却当场砸中了当时在小区内送快递的快递小哥,两个人同时死亡,这种死了还要拉个垫背的坑爹玩意,真是让人无语。目前,根据知情人士的透漏,这名跳楼男子年仅五十多岁,跳楼的原因上不明确,但是他自己想不开却引起一名快递小哥的死亡,这种情况,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意外坠楼不承担刑事责任。跳楼砸人,有两种情况,首先是意外坠楼,这种情况下,不是跳楼者主观判断的,这种事件就会被认定是意外事件,是不应该承担任何形势责任的。但是如果行为人是主观有意跳楼,作为一个成年人,是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是会砸到路过的行人的,所以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表现为过失,针对死亡结果有两种情况的过失,一种是过于自信,另一种是疏忽大意,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三、本案的解读。在上文我们所描述的这次案件中,已经构成了过失导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首先,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发生了死人的结果,两者有因果联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跳楼人如果没有去世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现在行为人已经死亡,我们就暂时等待法律的判决,希望给快递小哥的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2:59
法律定性的话也是有罪到最后无法真正的实施了,毕竟人已经死去,经济补偿也是出于人道主义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2:59
这一起案件属于故意杀人,明明他自己知道跳下去可能会砸到人,还是选择跳楼轻生,以至于砸死人,所以这件案定性为故意杀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0
法律肯定会定义为:故意伤人案件。因为这名男子的跳楼行为导致出现人员伤亡,所以法律的定义为肯定是故意伤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00
可以向跳楼者的家属主张赔偿责任,也可以向所在的快递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亡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