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07:0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36
梁启超认为,历史研究的目的,是要寻求一种理性的认识;但是这种理性认识的获得则必须是客体和主体的结合;而只有获得了这种理性认识,史学才具有了它应有的社会作用。他指出:历史〔撰述〕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
所谓公理公例,就是下面他说的历史哲学。梁启超认为,史学是由客体和主体结合而成的。所谓客体,则过去、现在之事实是也;所谓主体,则作史、读史者心识中所怀之哲理是也。他进而阐述说: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谓之非史焉可也(偏于主观而略于客观者,则虽有佳书亦不过为一家言,不得谓之为史)。是故善为史者,必研究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于是有所谓历史哲学者出焉。历史〔撰述〕与历史哲学虽殊科,要之,苟无哲学之理想者,必不能为良史,有断然矣。梁启超从历史研究和撰述之客体与主体的关系着眼,提出历史哲学是为良史的前提,这在史学理论的发展和建设上有重要的意义。他认为,历史哲学之所以重要,还在于它对从认识局部之史到认识全体之史、从认识史学本身到认识史学与他学之关系,是必不可少的。而尤为重要的是,还在于它的社会作用,即:所以必求其公理公例者,非欲以为理论之美观而已,将以施诸实用焉。历史〔撰述〕者,以过去之进化导未来之进化者也。吾辈食今日文化之福,是为对于古人已得之权利,而继续此文明、增长此文明、孳殖此文明,又对于后人而不可不尽之义务也。而史家所以尽此义务之道,即求前此进化之公理公例,而使后人循其理、率其例以增幸福于无疆也。史乎!史乎!其责任至重,而其成就至难!这是表明,史学对于文化进化的社会作用,主要不是对于一人一事之经验教训的借鉴,而是从公理公例中得到启示,即循其理、率其例而表现出来。这是新史学理论体系的又一个显著特点。 重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也是新史学的特点之一。梁启超认为:地理学也,地质学也,人种学也,言语学也,群学也,*学也,宗教学也,法律学也,平准学也(即日本所谓经济学),皆与史学有直接之关系。其他如哲学范围所属之伦理学、心理学、论理学、文章学及天然科学范围所属之天文学、物质学、化学、生理学,其理论亦常与史学有间接之关系,何一而非主观所当凭藉者!
取诸学之公理公例,而参伍钩距之,虽未尽适用,而所得又必多矣。他在《中国史叙论》中,讨论了地理学、人种学、年代学、考古学与撰述中国史的关系;在《新史学》中,有历史与人种之关系、论纪年的专题。举例说来,他强调地理与历史,最有密切之关系,诸多论述,皆源于孟德斯鸠和黑格尔的理论;他论历史与人种之关系,则多据康德学说。他所引进的西方学人的一些认识,即便在当时来看,有的也是不正确的;但从他倡导的新史学的方*来说,在当时却是有积极意义的。 这是梁启超新史学论纲的一个突出的部分。这个批判,贯穿于二文之中,其势之猛,其辞之烈,前所未有。他认为中国史学是发达的,但他对这种发达却持否定态度,认为它不过是陈陈相因,一丘之貉。梁启超具体指出中国之旧史有四蔽,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二曰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三曰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四曰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缘此四蔽,复生二病,一是能铺叙而不能别裁,二是能因袭而不能创作;合此六弊,又有三恶果,即难读、难别择、无感触。其议论排击,多以西人、西史为据。梁启超虽也慷慨地把司马迁、杜佑、郑樵、司马光、袁枢、黄宗羲奉为中国史学上的六君子,但认为其余史家多碌碌无为,因人成事,《二十四史》不过是二十四姓的家谱,是地球上空前绝后之一大相斫书,所有的本纪、列传只是无数之墓志铭的乱堆错落,汗牛充栋之史书,皆如蜡人院之偶像等等,其所否定,可谓淋漓尽致,颇有不容分辩之势。这在当时提倡西学、批判旧学的思潮之下,提出对中国之旧史的批判,为史界*和开创新史学开辟道路,在思想观念的转变上对中国史学的近代化过程,具有客观上的积极作用。但也必须看到,梁启超的这种对旧史的批判,在立论上,往往得失参半;在许多结论上,更是误解强于精审,谬误多于正确。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条是,这种批判不是建立在冷静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因而带有明显的武断和感*彩。又一条是,作者错误地认为,在新史学和旧史学之间绝然存在着一道鸿沟,既无任何联系,却有对立之势,故以彻底否定中国之旧史为目的。指出这一点,并不是苛求于梁启超。其实,有一个最有说服力的参照者,即章太炎1904年出版的《訄书》重订本。《訄书》对西学的理解、消化、吸收,对中国史学的剖析、扬弃,反映出更多的理性认识,是梁启超二文所不及的。总的来看,《新史学》的成就,在倡言史学之新的方面,有首开风气的历史作用;而在批判史学之旧的方面,虽也提出一些有价值的问题,但尚不能作为一种理性的批判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