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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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9:20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
中国*党党员,简称*党员、*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党章程》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党党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9:20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
《中国*党章程》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扩展资料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党章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党党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9:21
《党章》规定,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
根据《中国*党章程》第四十条规定: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扩展资料:
此外,党章和其他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也都就如何保障党员权利作出了规定。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特别是《党纪处分条例》将打击报复揭发、检举人的行为定性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并且规定对该类行为要按照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
《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等法规中也都规定了相关保障措施。
综合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们党一贯是支持、鼓励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也对避免党员因行使揭发、检举权利而被打击报复作出了详尽的考虑和制度安排,努力为党员行使相关权利创造良好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国*党章程
人民网-中纪委解读党内监督条例:如何避免揭发的党员被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