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婚嫁习俗的发展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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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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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2:49
苗族的婚嫁有特定的规矩,其中找对象的方法就有很多种。主要有:许婚、拉婚(抢婚)、认婚、说婚四种。近年来,随着*法规的宣传,苗族的婚姻多数是男、女青年自愿结合,自由恋爱逐渐增多,“花山节”上的串“对子”较为兴盛并延续至今,而 “拉婚”、“认婚”逐渐减少。建国后,婚姻自主,父母无法包办了,只要恋爱成熟,两情相愿,便由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若女家不许,钟情的姑娘就各小伙子相约“逃婚”,迫使女方家不得不承认既成的事实。逃婚也有规矩:即姑娘逃到男方家后3至7日内必须通知女家重新商讨,否则要受到族人的谴责。
苗族婚习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现将对苗族婚俗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华宁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
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苗族婚嫁礼节很多,都是苗族所特有的规程,之中还有表现民族信仰、长幼关系、文化娱乐等内容,是苗族在长期的生活中约定成俗并普遍遵循的礼仪程式与行为规范,符合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习俗的条件,建议作为保护对象逐级申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2:49
苗族的婚嫁有特定的规矩,其中找对象的方法就有很多种。主要有:许婚、拉婚(抢婚)、认婚、说婚四种。近年来,随着*法规的宣传,苗族的婚姻多数是男、女青年自愿结合,自由恋爱逐渐增多,“花山节”上的串“对子”较为兴盛并延续至今,而 “拉婚”、“认婚”逐渐减少。建国后,婚姻自主,父母无法包办了,只要恋爱成熟,两情相愿,便由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若女家不许,钟情的姑娘就各小伙子相约“逃婚”,迫使女方家不得不承认既成的事实。逃婚也有规矩:即姑娘逃到男方家后3至7日内必须通知女家重新商讨,否则要受到族人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