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1:5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3:04
对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一般正当防卫:“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条第三款又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被害人吕某醉酒状态下半夜破门进入按摩店,人身危害性更大。本案吕某虽未持刀具,但其处在醉酒状态下,在被于海义拒绝进门后,强行破门入室,其行为具有很大的人身危害性。作为醉酒人员,情绪也极易失控,吕某对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对于海义有实质上的人身安全威胁。
2、于海义身体高度残疾,行动受限,防卫能力降低。于海义是四级伤残的残疾人,伤残等级很高,行动不便。在双方实力对比上,于海义和吕某相差悬殊。吕某深更半夜破门而入,双方又曾发生争执,在实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会给于海义会带来本能的恐惧。并且于海义在吕某敲门时,还发现其手里有一块砖,也更会增加于海义的恐惧,采取用刀具防卫是合乎实际的。
3、“行凶”不一定都要携带凶器。虽然吕某没有携带凶器,但法律没有规定行凶一定要携带凶器。对于力量相差悬殊的两个人,行凶根本就不需要带凶器。采取拳击,脚踹,掐脖子等行为,同样能致人于死地。吕某进到房间和于海义厮打本身就是行凶,只是还没有占到便宜就被捅倒而已。这恐怕是吕某自己也没有想到的,如果于海义不拿刀,吕某会主动停手吗?于海义会不会受到伤害,谁也不能确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3:04
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如果不反抗岂不是就被人杀了,反抗才是保护自己正确的选择。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3:05
想必入室的这位男子肯定是有所图谋不轨,我认为这是正当防卫。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3:05
普通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他们根本就做不过正常人,一定是正当防卫。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3:06
我认为这属于正当防卫,毕竟入室行凶的话很容易伤害的残疾按摩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