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6: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23:0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复核期间,不能提取车辆。需要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经交管部门通知,才可以提出事故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23:09
复核期间可以提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的第3天就可以提车了,复核和提车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只要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就说明对车辆的鉴定等一些工作都做完了,也都形成了书面材料。复核的话,不需要在对车辆做什么,只是通过查看事故中的各种材料就可以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23:10
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23:10
你好,此时一般不让提车。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23:11
鉴定结论出来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