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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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0:01
法律分析: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