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15:0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2:55
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2:56
哈哈,你社会经验太少,现在急躁的是公司,你正常上下班,该怎么着就怎么着!
一、你千万不要上公司的当!
二、你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也没有赔偿;
三、公司劝退你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如果公司与你解除合同,公司必须赔偿,并补偿你。
公司如果违法解除的: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第八十七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你现在要做好,以防万一的准备。
如果公司无故辞退你,立即申请向当地人社局下面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你必定是胜诉!你正常上下班,同时注意收集好证据,主要是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你手里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万事大吉。申请仲裁时,有些合同,一切好办。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在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结合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实在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明。还有一点,有些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能以买房买车办信用卡等各种理由让单位开一张收入证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个收入证明毫无疑问是可以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