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66岁环卫工人上班途中车祸身亡,能不能申请工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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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7:50
不能。
虽然,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这里需要一个前提,受害者必须具有法定职工身份,是否是劳动关系。
男自然人年满60岁,即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具有法定主体资格,环卫处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适应《工伤保险条例》。双方是劳务关系,上班途中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7:50
66岁上班途中出车祸,按现行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66岁的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按现行的规定是可以进工伤认定的,但是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无法认定为工伤的。
《最高人民*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往上翻翻聊天记录给我打电话就行啊啊啊我的手机没电了手机号多少来着喂日肉啊啊啊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7:51
这个是可以申请的,但是要及早申报,还要调查的路线不能绕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7:51
这个年纪已经算退休返聘人员了。工伤是针对在职人员。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知道电话,可以拨打114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