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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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4:40
福金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在新舞剧中,戏剧行动(剧情)是由舞蹈和拟态表演(在其中整个身体都参加)来表现的。为了创作一个风格模拟的场面,新派的编导应该首先研究将要表现的那些民族的民族舞蹈,这些舞蹈在每个民族中都是各不相同的,经常表现了整个民族的精神。其次,要研究剧情涉及的那个民族的艺术和文学。新舞剧承认旧舞剧和邓肯的舞蹈的某些美妙之处(在它们符合于所描绘的情节的情况下),但同时又不把任何一种形式看作是唯一的、终极的形式。”在这种新的舞剧观的导引下,福金提出了新舞剧创作的“五条原则”。他指出:“不是把现成的、早已固定了的舞步编成组合,而是在每个场合下创造出符合于情节、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和该民族性格的、最有表现力的新形式。这是新舞剧的第一条规则。第二条规则是,舞蹈和模拟如果不为表现戏剧行动(剧情)服务,那么它们在舞剧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们也不应该用做娱乐舞蹈(即‘表演舞’)或者与整个舞剧的构思毫无联系的余兴节目。第三条规则是,新舞剧认为,只有在舞剧的风格要求这样做的地方,才可以运用虚拟性程式化手势;而在一切场合上都要努力用整个身体的哑剧表演来取代手势。人可以也应该从头到脚整个身体都成为富有表情的。第四条规则是,群舞演员的分组队形和舞蹈应该富有表情。在旧舞剧中,编排队形月考虑装饰性,编导从不关心这些由主人公或群舞演员组成的队形究竟表现了什么感情。而新舞剧则在发展表情原则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从只用脸部表情发展到了全身参加表情,从用一个人的身体来表情发展到用一群人的身体、以至用一大群人的群舞来表情。第五条规则是,舞蹈必须同其他艺术建立联盟。新舞剧拒绝充当音乐或者舞台布景的奴隶,主张只有在权力完全平等的条件下才能建立各种艺术的联盟,与此同时又给予美术家和音乐家以充分的自由。与旧舞剧相反,新舞剧不要求音乐作为伴奏舞蹈的‘舞剧音乐’,只要是好的、富有表情的音乐,它都可以接受。它不要求布景设计家给予女舞蹈家穿上短裙和缎面舞鞋,它不把任何专门的‘舞剧’要求强加在作曲家和美术家的身上,而是向他们提供充分的创作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