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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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3:21
摘要一、土地*扣除项目中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4开发间接费用清算时对应哪些不能扣除一、土地*扣除项目中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二、成本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一条规定,土地*的清算单位:土地*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第四条第(五)项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根据上述规定,土地*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具体可详细看国税发[2006]187号文,以便全面理解。土地清算时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可扣除有哪些?土地清算时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不可扣除有哪些?一、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房地产财务费用在土地*税前列支的金额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二、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另外加上发生的利息费用。房地产财务费用在土地*税前列支的金额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