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0:5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21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一、备案对象。在浙江省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备案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市、区)商贸主管部门负责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工作;省经贸委负责省属企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备案工作。 三、备案材料。申请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两份):1.《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备案表》);2.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附件二,以下简称《承诺书》);3.加盖经营者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备案对象。在浙江省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备案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市、区)商贸主管部门负责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工作;省经贸委负责省属企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备案工作。 三、备案材料。申请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两份):1.《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备案表》);2.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附件二,以下简称《承诺书》);3.加盖经营者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备案程序。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到当地商贸主管部门领取《备案表》和《承诺书》;也可在省经贸委网站(网址:www.zjjmw.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