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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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5:51
法律分析:发回重审是二审*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原判认定事实错误,原判法定程序错误,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未审理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