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浅析中西政治文化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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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6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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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18:49
中国自古是一个礼仪之邦,中国人首先把自己定义为家庭动物。受儒家学说的深刻影响,中国*的思维模式向来是整体思维。再加上中国家天下的*结构和*主义的**,*成为一切问题的轴心,皇权处于世界中枢的地位,“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没有清晰的界限。西方追溯到古希腊就有民主的传统,亚里士多德对家庭与国家的区分有清楚的认识。他指出,*家的权力与家长的权力具有不同性质。“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一开始就有明确的划分。
而中西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文化的不同,究竟源自何处?本文就此做一探讨。
一、宗教伦理道德
中国自古的伦理道德制度对其*文化有着很深的影响。儒家、道家、法家和墨家等诸家文化,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相互融合,最后确立了由儒家思想主导的价值观念,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传统文化。而这种传统文化形成了“天人合一,群己相容的‘整体至上’”[1]的伦理价值的核心。中国*文化则以这种价值理念为背景,在人性善的预设下,主张用发掘先天善心和道德教化的方式进行*治理,追求政德合一,礼仪仁爱,个人、家庭、国家一体化的整体主义价值目标。
儒家思想为中国的伦理道德着上了浓厚的家庭色彩。这种伦理观点也浸入到了中国的*生活领域。儒家的治国方略本就是“以德治国”。而“以德治国”是以家庭为出发点,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在“道德”的统一引导下,家庭和国家已经不再泾渭分明。
受儒家传统伦理道德和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影响,在中国古代社会,“个人”作为“整体”的一部分,必须从属于“整体”,其独立性已经被淹没。因此,虽然“家”是一个私人领域,但儒家却把“齐家”当成“治国”之“公”的基础,国便是放大了的家。这种价值观点孕育了*主义的传统。统治者又将“圣人为王”的旗帜高举,一国之君便是一家之主,家事、国事没有了区分。在这种宗法*条件下,*与伦理君权获得了父权的特征,*权力全面介入个人生活领域。私人生活也成了公共生活,公共事务也有了私人意义。家事是国事,国事也是家事。在这个意义上,“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没有了清晰的划分。
而受“两希文明”浸润的西方社会在*文化发展上又有不同的轨迹。首先以“希伯来文化”为源头的*教,在各方各面对西方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教文化对西方*文化的最大贡献便在于它的契约精神,从圣经中上帝和人类立约开始,“契约”便植入西方人心中。遵从于这种契约精神,西方文明便有民主的传统。“*教影响最深的地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最为普遍。”[2]*教“从道德上、精神上对敏感的个人意识的洞察”,和“从个人尊严的意识出发观察生活”[3]p226对西方人的民主意识的萌发以及完善,起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宗教信仰完全变成了一种个人的自由,由此提高了“个人”的地位,开创了精神自由的局面。“许多历史学家把西方近代的思想自由、民主*、经济发展、民族国家和中产阶级的产生都归功于宗教改革”。[4]伴随着宗教改革以及启蒙运动打着“启蒙、理性”的旗号,个人主义更是放大其在经济上的影响,无疑是为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理论的土壤,而在*上将“个人”、“民主”的观念深深植入人们心中,推动了民主*的发展。
其次西方文化的另一个源头——古希腊文明带给西方世界的是生机勃勃。而古希腊文明又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二人。尽管师徒二人的理念大相径庭,但他们对家庭和国家的区分都有清楚的认识。柏拉图认为“家庭是城邦内部、其主要目的是改善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特殊主义的‘私人’团体”。[5]可见家庭对于柏拉图远不如其对于孔子来说那么重要,它只不过是柏拉图“理想国 ”中一小小棋子。亚里士多德相对于他的老师更加重视家庭,然而也不像孔子一样将家庭置于政体之上。他指出,*家的权力与家长的权力具有不同性质。“主人统治并不同于*的统治,正如有些人所说,各种统治彼此并不相同。有一种统治是对天生的自由民,而另一种统治则是对天生的奴隶。家庭的统治是君主式的,而依法统治则是由自由人和地位同等的人组成*。”[6]P15尽管古希腊注重整体和和谐,亚里士多德在其“*学”中有言:“整体必然优于部分”,[6]P7但这是建立在“平等”和“正义”基础之上的,而“公民”作为城邦的一部分,是城邦的主人。在希腊文中“公民”一词本身是由“城邦(polis)”衍化而来,意为 “属于城邦的人”。而希腊城邦之所以长久不衰,主要原因在于长期保持了一支独立自主的公民集体队伍。这就形成了在西方的传统思维中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泾渭分明的传统。在希腊,人们把*理解为城邦的事务,古希腊文的“*学”(politics)概念,即从“城邦”(polis)一词衍化而来。“西方语境中的‘*’一词至今保持这种含义,并非像汉语语境中那样带有独断论的意识形态规定。因而,‘*’的对立词是‘私人’”。[3]P230而在汉语语境中的“*”一词恰恰是权威的居高临下,对个人利益的侵犯之意。根据这种理解,经济、科学、宗教、教育、伦理等领域只是在与城邦有关时,才属于*,与城邦事务没有直接关系的部分,都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与古希腊相似,在古罗马,无论是“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还是“帝国时期”,都有一些民主机构,例如:“人民大会 ”,“公民大会”等。这些早期的民主形式表明,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尽管仅限于“公民”,个人可以作为独立的个体参与*事务讨论,而不是完全是国家的附属物。不管是*教中的“契约”精神,还是古希腊的“公*识”都说明了在西方*文化中,“个体”从一开始就有单独存在的意识,并非完全依附于“城邦”和“国家”等整体概念。
二、对社会不同阶层的*划分也体现了不同的*理念
在古代中国,全社会都被纳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结构里。臣民集团被视为一个整体,内部矛盾完全被消融在这种社会结构里。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就是一个大家庭,没有突出的阶层划分。由此,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也被混合到了一起。
这当然不是说中国社会没有阶级、等级、阶层及各种集团的分化、矛盾和冲突,而是说社会的分化远未达到西方那样清晰和鲜明。例如,中国自古只有“臣子”和“天子”组合起来的“礼俗社会”观念,却没有真正的中间集团“市民社会”。“臣民对应的是封建君主制,在身份关系上完全是集权统治下的依附人格,在这种意义上而言,臣民是完全没有公共性可言的。”[7]同时,在中国各种地位的人群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柔性的,*贵贱之间上下流转,变动不居,是这种社会的特征。所以中国具有一个相对平等的社会结构,这是社会一体化观念产生的基础,也是人们对于人和社会的认识、要求和期望。
西方社会中严格区分自由人与奴隶、公民与无公民权的居民、贵族与平民等各种身份。每个集团有其独特的地位、身份、特权和权利,相互有着清晰的界限。
古希腊人对社会集团的划分有着清楚的概念。他们把居民从经济上划分为穷人、富人和中产阶级,从社会地位上区分为贵族和平民,从*法律地位上分为公民、外邦人、自由民和奴隶。
罗马人有公民、平民、贵族、门客、奴隶等身份的区分,其中公民和奴隶等又细分为不同等级。在罗马法中,对各种身份的人的区分非常细致,对不同身份的人的权利和地位的规定非常精确。在中世纪,社会分为贵族、教士、市民、农民等几个集团,其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
从中西社会阶层的不同划分可以看出,在中国,私人的事务也是公共事务,由于各个阶层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它们之间也是被模糊定义,整个社会大家庭的事务没有清晰的分界。而在西方,不同等级和阶层之间有着明晰的划分,每个集团都有自己的利益。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被明确地划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有着明确的界限。
三、中西*情结的差异也折射出不同的*思想
古代中国在经过战国时代百年的兼并战争,最终实现了秦国统一天下,标志着群雄并立局面的终结和“大一统”集权*的开始。此后中国2000多年的高度*集权的*制度确保了一个始终完整的大国。在中国统一、完整的背后是自古以来的“一个社会整体”,“一个中心”,“一个圣王的治理”的理念,这是上古的中国人就形成的观念。这种观念真实代表了中国人一种对民族整体的认同。在这种秩序下长期生活,中国人深层心理上积淀了“大一统”的*情结。
“大一统”思想是由儒家提出并且不断发挥。“大一统”这一概念最早见于《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而战国后期的荀子,在批评诸子百家的过程中,也提出了“天人为一”、“四海之内若一家”的社会理想。汉代董仲舒对此进一步发挥:《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这种“大一统”的*情结造就了中国“富有天下”的理念。天下就是一个大的家,小家变大家,这在中国人的心中的根深蒂固的。在中国,由于家国一体和家国同构的*结构,国家的土地和人民被视为君主的产业。而一些宫廷矛盾引发的大的国家危机,改朝换代也是屡见不鲜。
像中国一样规模的大一统是中世纪西欧人不敢奢求的。在整个西方史上,统一的意识非常之弱。在希腊,人们看到成千的城邦各自为政,独立并存达几百年,这期间也有过统一的呼声,但没有形成希腊人的共识。像斯巴达那样以克敌致胜为目标,从而牺牲了公民优雅美善的生活的城邦制度为亚里士多德这样的思想家所鄙视。城邦之间远不是和平共处的关系,主要是为了争夺霸权,而不是兼并土地和人民。罗马人虽然实现过统一,但他们并未把统一本身作为理想,需要的时候,他们竟主动把庞大的国家切割为两个或四个部分,各设一个统治者分头治理。在中世纪,*上是极其多元化的。帝国、王国、公国、相对独立的城市、主教领地或修道院等,自成体系。到中世纪末期,四分五裂的国家开始向统一的民族国家过渡,在英、法、西班牙等国实现了统一,结果是确立了欧洲的*。
西方国家的钟情于*的思想也造成了在*上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从一开始就有明显的划分。在他们的头脑里没有永远的大一统,因为无论是*上,经济上和文化上,西方国家远不像中国这样单一,各个领域都有自己不同的利益所在,所以也不可能达到大一统。
总结
无论是从伦理道德,对阶层的划分以及*情结都能体现出中西*文化方面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有很大的不同。中国传统*是以圣人为核心的圣人*,西方传统*是基于社会契约的契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圣人是理想和价值的体现,因此形成了“圣人为王”的*传统,这个传统逻辑地预设了圣人的万能和常人的*,常人需要圣人的指导,按照圣人的意图来生活,常人没有自己的权利,需要“圣人”为民做主,因此它无法形成民主思想。与儒家的圣人*形成对比的是西方的契约*,它基于西方的*教文化,形成了一种平等与民主的*传统。这是中国社会*的追求方向。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要从西方的*思想和理念中吸取精华,为我们的*民主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