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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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6:48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6:49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参考《选举法(2015年8月29日修正版)》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考第三条)。
扩展资料
中国选举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基层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由选举产生,但各级*的负责人不一定由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任命。
但受本级*的监督和考核。所任命的*负责人要每年向本级*进行年度述职汇报工作,*可随时对其*罢免,能否留任由*进行信任投票来决定,考核合格通过信任投票的才能留任,被留任的在任期届满时才能平调或升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选举法(2015年8月29日修正版)——第二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选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