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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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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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7:41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有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发放的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7:47
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否可以同时获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7:41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7:45
当然不可以的
原则上,产假期间由社保以生育津贴的方式支付当事人待遇,此时用人单位不用再承担当事人薪酬。如果单位为了扣缴社保个人缴费部分方便而发放一定金额的待遇,则可以在拿到生育津贴时扣回。这个做法并不违规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