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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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03
没有明确的限定。
请看[摘录]:
我国法律虽然禁止体罚学生,但是规定不够具体,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对于不当惩罚都是一笔带过,没有一个明确的限定,且对于什么才是正确合理的惩罚生为未作说明,导致教师在这个问题上个人随意性大。
体罚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是通过给学生造成肉体上的痛苦,以此对犯错误纪律的学生进行惩罚。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废除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法律明今禁止体罚,但是体罚学生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如某学校教师李某,因学生王某说过同班同学谈恋爱的闲话,便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教师雷某,因为某学生在课堂吵闹,便对学生采用脚踢、打耳光、罚跪等形式进行了体罚。某一教师因学生作业没做好用针扎学生的手指。…诸如此类的体罚侵害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