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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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7:49
法律分析:可以的。根据《居住证暂行条列》:1、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2、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