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已经出来了,什么时间可以审核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在什么网站可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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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6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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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6:38
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以认定该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该校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审核要求规定: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者电话询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6:39
以河北为例
面试成绩今天出,但是一般昨天下午就可以查询啦。
认定的几个关键事件节点:
1、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2018年6月8日-19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2、体检时间:5月21日—6月24日。
3、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时间:6月15日上午8:30——6月26日下午5:00。
4、证书发放:发证时间由各县区现场确认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人,7月底发放完毕。
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教师资格确认点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基本信息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自行PDF格式A4纸双面打印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3.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3人事档案关系在张家口市内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3.4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条件材料: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毕业证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将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补交到相应的认定机构)
5.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提供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
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考试条件材料:
6.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普通话条件材料: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体条件材料:
8.《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当次有效。
思想品德材料:
9.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自行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公章,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等可加盖学校学生部门公章。
其他材料:
10.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6:39
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2018年秋季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流程如下:
(一)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请于2018年9月1日至9月10日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9月10日前)提交。请务必在9月10日前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注:
(1)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点击“正式提交”并确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
(2)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3)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4)2018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在一个省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同时在两个以上省市申请认定的,在本市申请认定视为无效。
(二)上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规定时间内预约拍照(免费)
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正式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后,申请人请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页面提示语言(或在申请进程中查询进度中可见)预约拍照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拍照预约凭证》。申请人本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拍照预约凭证》上的预约时间、地点完成拍照,拍照为免费(在认定系统中已采集过照片的可不用再拍)。
(三)查看照片上传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预约体检
申请人照片拍摄完成后,照片信息将于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认定系统中。申请人登录认定系统查看照片上传成功后,请根据页面提示语言(或在申请进程中查询进度中可见)预约体检和预约现场受理(预约体检和预约现场受理两者不分先后秩序)并打印以下材料:1、带有条形码和个人信息、照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2、带有条形码和个人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3、带有个人信息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未拍照及照片未上传成功者,将无法打印上述表格,本网站其他页面或其他网站展示的空白样张无效。申请人本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上的预约时间、地点自行完成体格检查和现场受理。
体检结束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本网站查询体检结果(部分区认定机构有其他查询方式的,以该区认定机构公布的方式为准),体检结果按照各区认定机构规定的方式递交至认定机构。
(四)现场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预审)
申请人预约现场受理后,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上的预约时间、地点,递交有关申请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网上报名提交并完成拍照且成功上传后方可打印带有个人信息和条形码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本网站其他页面或其他网站展示的空白样张无效;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A4纸,网上报名提交并完成拍照且成功上传后方可打印带有个人信息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本网站其他页面或其他网站展示的空白样张无效);表中要求由单位填写部分视申请人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对于本市户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工作属人事派遣性质的,工作单位栏填写派遣公司或具体派遣单位均可,所盖公章必须与填写单位相一致。);若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职介中心、*事处或镇*填写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无效);
(2)对于所有持居住证的申请人:由本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及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共同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工作属人事派遣性质的,工作单位栏填写派遣公司或具体派遣单位均可,所盖公章必须与填写单位相一致;如本人人事档案已转入现工作单位,另需由现工作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3)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填写盖章(如:研究生工作处或研究生院,其他单位部门盖章无效);
(4)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由学校学生处填写盖章(院系或其他单位部门盖章无效)。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门出具,自出具日开始三个月内有效,户籍未迁至上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需回原籍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
4.《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普通话证书较大时可将身份证正反面放在普通话证书空白处复印,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5.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户口本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集体户口仅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非本市户籍人员无需提供《户口本》,需提供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认定),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
(3)本市户籍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无需提供户籍证明。
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无需提供户籍证明和居住证。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户口本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
6.学历证书:申请人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在读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硕士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博士生需提供本科或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所有学历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复件及复印件;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如毕业证书遗失,另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A4纸);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A4纸)。
7.申请人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彩色或黑白的打印件。
8.目前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员需带好反映其劳务关系的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为企业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申请人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一致。若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则相关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暂未参加工作者需带好本人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户籍在本市或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0.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1-3原件与4-11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递交;4-11原件经受理机构审核后退还申请人。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需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将材料准备齐全方可予以受理。
(五)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
材料受理后,申请人将获得由受理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
(六)上网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所有申请资料(包括体检结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请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所提示的时间登录本网站查询认定结果。取得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同时登录本网站查询有关领证事宜。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注:
完成现场受理后,不同体检结果及获取时间分类说明:
1. 体检合格人员。
(1)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并在2018年10月27日之前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请于2018年11月下旬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所提示的具体时间登录本网站查询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领证时间预计为2018年12月上旬。
(2)
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截止2018年月12月7日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2日登录本网站查询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领证时间为2019年1月中旬。
2. 体检不合格和复查待定人员。
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但截止2018年12月7日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后复查结果仍未确定的申请人员,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申请无效。